随笔:《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的小人物命运》

这本书里的朱元璋和电视剧《朱元璋》里胡军扮演的朱元璋可谓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原文摘录

前言

所有的宣传品都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会将其真实目的甚至可怕的那一面,用各种漂亮的外衣层层包裹起来。《大诰》自然也是这样做的。

这种让人一辈子“社会性死亡”的法外之刑,是极为可怕的东西。朱元璋却可以用“斯礼始古先哲王之制,妥良民于宇内,亘古至今”之类的文辞,将这种可怕的法外之刑打扮得理所当然。

第一章 四编《大诰》的基本主旨

自洪武元年至洪武十八年,各地农民起义达百次以上。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初爆发这么多的农民起义,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少见的”。

概括起来,四部《大诰》的核心内容,无非四点:一,大明朝的官吏不行;二,大明朝的百姓不行;三,大明朝的军队将领不行;四,大明朝最行的是朱元璋,只有完全遵从朱元璋的教导,明帝国才能重现伟大的“三代之治”。

但没有人真正喜欢《大诰》。因为人的天性是向往自由,没有人会喜欢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极其缺乏活力的死气沉沉的社会。

第二章 史灵芝案:军民争妻事件

任何一个对洪武时代官场游戏规则稍具认知者,都明白应该如何选择。尸山血海在前,人人皆已知道,紧跟朱元璋的步伐、贯彻朱元璋的意志,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可惜的是,朱元璋对法律程序这种东西毫无概念,他的信条一向是“朕即法律”,他更喜欢将自己的朴素正义凌驾于一切程序正义之上。

第三章 郭桓案:中产之家大抵皆破

“空印案”与“胡惟庸案”的发生,有一个共同的核心原因,即朱元璋不信任明帝国的官僚集团,对他们充满了猜忌。

中国秦制王朝的官僚系统,因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往往自建国伊始即充满了腐败。可以说,腐败是秦制王朝的一种常态

按朱元璋的这番制度设计,科举的核心功用已不再是选拔合格的治理人才,而是为了摧折“天下才智”,为了将那些“负血气者”的精力消磨在漫漫的科举之路上。这也是朱元璋选择八股这种对治世毫无用处的知识,作为科举考试核心内容的主要原因。

他始终固执地认为江南地区的粮食犹如海绵里的水,只要大力压榨总是有的。在洪武十八年(1385),他也仍然非常笃定地认为,明帝国之所以难以征收到足额的税粮,全因内部存在着一个以郭桓为核心的巨大贪腐集团。

当时有大量的百姓前往南京喊冤,为节省行政成本,官府出台了一项规定,喊冤者必须先滚钉板,否则不受理诉状。

总之,明帝国“中人之家大抵皆破”,绝不是他朱元璋的责任,而是官僚系统烂透了,以及明帝国有太多的百姓思想觉悟太低,不懂得向君王报恩,反要勾结官吏与君王对抗。

第四章 朱升一案:胥吏的反抗与绝望

胥吏操控政务,并不是元代才有的特殊现象,而是一种早已存在且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

做胥吏没有俸禄,但做了胥吏便可以拥有衙门里的许多权力,拥有了权力之后便可以寻租。这是两宋民众乐于成为胥吏的主因。

在这场制度病里,朝廷规避掉了养活至少数十万胥吏的薪俸成本,代价是百姓们不得不承受无处不在的胥吏之害。

政策如此矛盾而朱元璋毫不在乎,是因为他很清楚,问题并非出在胥吏的品性上。“吏胥心术已坏”云云,不过是用来掩盖制度病的一种说辞。

更何况,洪武时代还有一种特殊性,那就是政治运动迭起,中央与地方衙门有大量常规工作以外的事情需要响应,且必须积极响应,否则便会给自己招来不测之祸。

洪武时代实行了严格的“路引”制度,百姓出门没有官府签发的“路引”将寸步难行。

胥吏入狱,不管是死是活,人生都已基本完蛋。既然完蛋,便不如在完蛋之前再讹诈上一笔钱,即便自己享受不到,也可以留给家人。

他丝毫没有意识到,时代的道德滑坡,往往是从政治滑坡开始的。

第五章 陈寿六案:百姓人人自危

明代衙门有“三班六房”。“三班”指的是负责缉捕罪犯、看守牢狱、站堂行刑等职务的快、皂、壮三班;“六房”指的是与六部对应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三班设衙役,六房设胥吏。

若是官府发现赋税没有征足、劳役数量不够,也会将惩罚施加在粮长与里长身上,而非直接去压迫百姓。如此,百姓有怨便会聚焦于同属乡民的粮长与里长,而非官府衙门。

时子清的遭遇偶然得到了朱元璋的关注,更多的时子清,如果遵纪守法,便只能无奈接受压榨,接受家境一天不如一天的命运;否则便只能利用巡阑的身份去压榨百姓,将上级官吏对自己的剥削,转移到比自己更弱势的底层百姓头上。

能让“群众抓捕害民者”运动的发起者意识到运动已经走向了失控,并将诸多失控案例当成反面教训写入《御制大诰三编》,便已意味着这类以勒索、报复为目的的诬告,在当时已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

在朱元璋的鼓励下,所有的官员、胥吏、富民、细民,都可以是被抓捕的对象——官员下乡可以抓,胥吏必定是害民者,富民可以被打成“豪民”,细民也可以是“帮虎”。只要有矛盾、有冲突、有积怨、有欲望,“豪民”“帮虎”这类帽子便可以满天飞。

这场“群众抓捕害民者”运动,没有将明帝国变成一个朗朗乾坤。相反,它以制度的形式,不断催生着人性中最恶劣的那些部分。结果便是每个人都在这场运动中危机四伏,每个人都必须战战兢兢提防他人。除了朱元璋,没有人是安全的。

第六章 杨馒头案:残酷的金融榨取

虽然朱元璋宣称“大明宝钞”的发行是一项善政,但洪武时代的纸币制度有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便是没有以贵金属或其他物资作为钞本(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准备金),纸币的发行毫无制约。

民众的财富被不断稀释;金银又不允许再被使用,除了不断追逐新钞之外,别无其他自我挽救之法。

第七章 知丁连坐案:消灭社会活力

朱元璋虽然口称爱民,但他所爱的只是抽象意义上的百姓,而非那一个个鲜活的底层民众。

按该逻辑,罗辅等人“安坐无忧凌暴”,全得感谢朱元璋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好时代。但他们“不遵治化”,辜负了朱元璋,辜负了这个好时代,对父母赐予的身体搞起了自残,还诽谤朝廷的律令太过严酷,实可谓“为民之道迷矣”的不忠不孝之徒。

流民多了,便会形成有组织的力量来对抗朝廷。朱元璋曾是元末流民的一分子,自然深知这一点。所以,明帝国建立后便立即吸取前代的亡国教训,实施了路引制度来阻断百姓的自由流动。

最终,知丁法与路引制度,将洪武时代变成了一个充满了恐惧气氛的社会。

亲戚、邻居互相监视,妻舅、母舅、伯叔兄弟互相告发,父母扭送子女去官府……这是朱元璋亲笔描绘的洪武时代。这以《大诰》构筑起来的洪武时代,是一座人间地狱。

第八章 潘富案:前朝 “顽民” 的末路

对元代人来说,寺庙与道观不仅仅是一个信仰共同体,也是一个经济共同体。

刺耳归刺耳,其实朱元璋明白解缙的话是对的,世事的真实逻辑是“得天下者得民心”而非“得民心者得天下”,拿神佛说事只是宣传需要,真做了皇帝便不必把神佛当回事。不但不必把神佛当回事,还得消灭那些有钱、有人、有关系网的寺庙道观。

第九章 剁指案:不合作有罪

其实,对元末百姓而言,究竟谁能从乱世中胜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胜出者能否在战后提供一种控制与汲取程度更轻的统治秩序。

在许多明帝国百姓眼中,新皇帝朱元璋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再生父母,而是他们痛苦命运的根源。儒士出身的夏伯启叔侄,宁愿砍掉自己的大拇指,也不肯成为明帝国的官员,便是想要规避这种痛苦的人生。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朱元璋也许从来就没有消除过对袁凯的疑心。只不过,他已经成功地让袁凯后续的人生只能在癫狂中度过。较之直接杀死袁凯,这是一种更残酷的惩罚。所以,他听到使者的回报后,已不在乎袁凯是真疯还是假疯了。

相比社学因祸害百姓而反复设立、反复停办,国子监和地方官学对学子的思想控制要容易得多。因为校内可以直接实施杀戮。

所有“口袋罪”的出现,皆源于执法者想要创造一种无远弗届的恐怖与控制。

自国子监到地方官学到基层社学,采取以上种种举措,皆是因为朱元璋对洪武教育系统的定位,非是为了造就人才,而是为了造就奴才。

至晚在洪武三年(1370),“不愿与朱元璋合作”便已经成为知识分子当中的一种普遍认知。

他们不愿为官,是因为洪武政权在朱元璋的操纵下,已成为一架无休止的碾肉机。他们不反对洪武政权,不反对朱元璋,他们只是不愿被碾碎。

第十章 彭玉琳案:被逼反的洪武百姓

前白莲教徒(7)充分吸取了历史教训,严禁明帝国的百姓们接触白莲教。

惩罚善于征税的官员、驳回户部的定额建议,从来就不是洪武时代商税征收的主流政策。

没有制度的约束,个人的德行是靠不住的。

朱元璋在宣传上将胡惟庸案弄成谋反案和贪腐案,是因为权斗层面的动机不便对外公开。故此,那些被举报为“胡惟庸同党”的经济犯,大多名不副实——贪污腐败乃是当时官僚系统的常态(并不是说这种常态是对的),未必与胡惟庸有什么实质性关系。

第十一章 陆仲和案:消灭富户运动

既然调查组的成立缘于朱元璋的猜忌,成员们下去后多多少少必得查出些东西,才好向朱元璋交代。

政策上的这种互相冲突,显示朱元璋在处理政务信息时,已经陷入一种不知道该相信谁和谁也不愿意相信的困境之中。

为了消灭有势力的民间组织,明初制度本就不允许百姓与“外甥妻兄弟”等合籍居住,唯公侯之家可以例外。

第十二章 《大诰武臣》:两百万农奴

《大诰武臣》的主旨,是以三十余个具体案例,来批评洪武时代武将们的种种贪赃枉法之举。这些批评勾勒出一幅图景,那就是:洪武时代的士兵们大体过着一种猪狗不如的生活。

朱元璋所谓的底层士兵过得“不如猪狗”,表面上看是各级军官道德败坏,实质上则是卫所制度的必然产物——底层士兵的自由度与个人权利被剥夺得越厉害,他们遭遇到的压榨与汲取便会更沉重。

毕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便不错”是官场中人人皆知的道理。

相比恐吓士兵本人,将他们的子孙当成人质,以他们后代的人生幸福做要挟,被证明是更有效的管控方式。

第十三章 老人治国:临死前的妥协

洪武时代不许官吏下乡,基层公务往往以召集耆民、里长与粮长的方式推动

朱元璋得到启发,开始关心百姓会不会挽留离职或被捕的地方官,挽留则说明地方官得民心,不挽留则说明地方官乃是“不才者”(6)。

洪武时代以前,“耆宿”只是一种尊称,含义仅止于“德高望重的老人”。朱元璋赋予“耆宿”介入各种地方政务的合法权利,乃是将这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制度化,将他们从普通百姓中剥离出来,提升为统治秩序里的重要一环。

权力来自谁,权力的使用者便对谁负责。

年轻人追求富贵,追求娶妻生子,追求人生的各种可能性,便难免有意无意要去冲击朱元璋的静态社会。但老年人不会,他们已经走到了人生之路的末端,相比挑战现存秩序,平安度过余生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在举报之风无孔不入的时代,每一个与他人有过纠纷者,都会担忧自己遭到对方的抢先举报,结果便只能是众人群起互相举报。

洪武三十一年(1398)的朱元璋七十一岁,已经走到人生的尽头。虽然他不愿公开承认自己发起的全民举报运动造成了巨大的民生灾难,但他明白这场运动已无法持续。他将恢复社会秩序的期望,寄托在了“老人治国”上,于《教民榜文》中明确严禁百姓们再进京举报告状(即便他们遭受了非常过分的凌辱),且要求里老人负起抓捕进京告状举报者的重任。

政策变化如此巨大,实际上是在变相宣告由三编《大诰》发起的群众运动已经破产,宣告朱元璋打造“洪武理想国”的折腾走进了死胡同。

后记

民众有一种朴素的愿望,希望举报者没有好下场。故一旦有所谓的“忠义官”落马,便会在圈子里一传十十传百,最后给俞本造成了一种“不数年,忠义官俱被戮”的印象。

附文:朱元璋 “丢脸” 考

坊间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说法,称朱元璋“猪腰子脸”的历史形象,是清朝为了抹黑前朝,刻意制造的一种丑化形象。这种揣测不成立,因为“猪腰子脸”画像在明朝就已经出现了。

“笔意逼真”难获赏识,“稍于形似之外,加穆穆之容”则能得皇帝的欢心,似可说明朱元璋的真实相貌并不出众,需做一定的“艺术渲染”才能成为“标准像”。

总而言之,无论是宣扬神赐“项上奇骨”,还是不喜“笔意逼真”强迫画师增加“穆穆之容”,抑或是朱棣强迫画师将自己与朱元璋的标准像绘成高度相似,抑或是将相术语言里的帝王之姿转译为画像,究其本质,都是权力在试图粉饰凡人,都是权力的掌控者不甘心拥有一副凡人的相貌。在这一过程中,朱元璋不想要自己的真脸,朱棣也不想要朱元璋的真脸。

随笔:《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的小人物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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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rris Tien

发布于

2023-07-15

更新于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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