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消失的13级台阶》

虽然剧情在最后出现了反转,但是并不是特别出人预料,前期的铺垫在这时显露出了它的作用(如那台先进的激光刻印机)。书中人物刻画也挺有趣。前期对于南乡的刻画透露出一丝丝若有若无的隐忍和阴暗,因此刚读时以为他对三上憋着什么坏。三上也是透着一股子蔫坏的感觉。不过最后倒是没啥反转。

依托于剧情,作者在书中对于死刑和司法制度有颇多讨论,这些讨论穿插在各处,以至于你根本无法忽略它们。这些讨论无益于剧情本身,我认为可以省去。

这本书可以放在手机上没事翻翻看,挺适合杀时间的。

原文摘录

第一章 回归社会

法律用语,又称自由心证。一切诉讼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作预先规定,而由法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所形成的内心确信,称为心证。

第二章 事件

自由心证主义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而是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据、认定事实。

第四章 过去

前往位于东京小菅的拘留所赴任时,刚满二十五岁的南乡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他正在认真考虑如何再晋升一级,登上更高的台阶,因为他已经意识到:在监狱管教官这个世界里,是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等级社会。如果当不了大官,什么也干不成。他现在已经踏上第一级台阶了。

终于来了——这是南乡想到的第一句话。不可思议的是,小学生时代的一些事情,在他的记忆中复苏,那是在牙科候诊室里等待时的不安感,被护士叫到名字时想逃走的紧张感。

南乡气愤地说着,脸上的肌肉僵硬起来。他在竭力压制住心底的憎恨。“为什么那些浑蛋会没完没了地出现啊?如果没有那些家伙,即便有这制度那制度的也没关系,我就不用去执行死刑了。维持死刑制度的既不是国民也不是国家,而是杀人犯自己!”

在同样犯了应该被判处死刑的重罪的情况下,即便是多杀了一个人,审判的时间都要延长。也就是说,杀的人越多,杀人凶手活的时间越长。

教育刑主义是西方国家刑法学中的一种刑罚理论,这种刑罚理论的核心是主张刑罚的本质是教育而非惩罚,亦称教育刑论。认为刑罚的目的不在于对过去的犯罪行为的报应,主张刑罚的目的在于教育改造犯罪人,与报应刑论的主张相对立。

第五章 证据

计算机筛出的十年前杀害宇津木夫妇的真正的凶手,是两年前因伤害致死罪被逮捕的那个叫三上纯一的青年。

终章 两个人做的事

如果是南乡自己一个人发现了捏造的证据,纯一也许就会被当作真正的凶手送上绞刑架。佐村光男利用尖端技术进行犯罪活动的计划太巧妙了。

现在我亲身体会到,在这种事件中,如果允许动用私刑的话,将会是一次复仇引起又一次复仇,无穷无尽的复仇将愈演愈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有人来代替他们做这件事。我认为,管教官时代的南乡先生做的工作,至少对470号执行死刑,是正确的。

作者

Ferris Tien

发布于

2024-05-08

更新于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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