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

按:制度既是政治博弈的规则,也是政治博弈的结果。

我对于中华第一帝国的历史无比感兴趣,这本书提供了一个很新鲜的视角:从政治制度的变迁来审视这段历史,并以一条 “变态” 与 “回归” 的主线串联起这八百年的变迁。全书分析理性,酌句考究,即便从行文本身来说,这也是本好书,其间更是时不时闪过《东晋门阀政治》的影子。

在第一帝国中后期,中国历史与中古世纪的欧洲很像,但促成中国 “分久必合” 的是背后的脉络中隐藏着的巨大的历史惯性,即 “行祖宗故事”。从这一角度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未必真的是天下大势,很有可能只是中国大势。“祖宗故事” 中很重要的一块拼图就是贴合渗透到帝国每一寸肌理中的政治制度,爵位、官职、选官、政令行使、律令等都在给帝国中的每个臣民打上独特的心理烙印。

书中有些观点新颖有趣,又暗合逻辑,比如对 “异族入侵” 带来政治活力这一解读非常新颖:一个皇权不振的政权有逐步走向贵族政治和自我崩解的趋势,而入侵的异族往往依靠军事制度自我强化,便天然地具备组织严密、上下森然等官僚系统的气息,一旦入主成功便会将这种基因重新注入到萎靡的政权中,迅速且有力地构建起一套充满活力的官僚系统,给帝国带来全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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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代替文法吏占据朝堂还有个很有说服力的原因:其创造了一种弹性的而非刚性的皇权。

对 “麈尾谈玄” 的分析非常透彻。其来源:用自然和无为腐蚀皇权,也是皇权衰退的提现,同时也是党锢的反抗,政治氛围宽松,贵族沙龙;其影响:皇权无形腐化,讲行政体系也拉入到独特的话语体系,虚耗行政资源。

原文摘录

有人拿魏晋南北朝比拟西欧中世纪,不过中西有同有异。至少,在一个跨时代的“政治文化模板”一点上,两方颇不相同。局外的旁观者往往忽略了中国史的历史惯性,而在那个时代的当事人的潜意识中,其所遭逢的那种分裂动荡只是一种“乱世”现象,它理应回归“常态”,回归于历史的中轴线。这就是一种文化力量。

然而经济史观、文化史观下的景象,与“制度史观”看到的景象未必相同。

人们知道,任何不规则的波形,都可以分解为不同振幅、不同频率的若干正弦波的“叠加”。历史轨迹也可视作若干线索之“叠加”,若将不同线索分解开来,则唐宋间政治体制与经济、文化的起伏“波形”,未必同步。

九品中正制被废,官吏依考课进阶,越来越多的高官出自考试,封爵的世袭性大为下降,等等,都显示唐代已非门第社会或“变相的贵族社会”,明明是一个竞争性、流动化、功绩制的官僚社会了。此时士族门第的影响力只是历史残余而已。
注: 与田余庆观点相同

士族门阀、部落贵族的巨大身份特权,在唐宋不可能一下子降下来。唐宋门荫、恩荫依然保持了较大规模。从数量上说,唐代官吏大多数来自门荫。宋代科举已非常繁荣,科举取士平均每年达360多人,但恩荫入仕者规模更大,每年不下500多人。

序言

我们觉得,概念的界定,应以能更好地区分事物之间的差别为原则。

复杂的行政组织一旦演生出来,那么行政的合理化,就必然作为一种内在规则而发挥作用。

是什么力量最终抑制了政治“变态”,并使魏晋南北朝不仅仅呈现为一个曲折,同时也呈现为进化阶梯呢?是秦汉遗留下来的如下政治遗产:官僚组织及其行政传统,士人阶层及其文化传统,以及中国皇帝顽强的专制意向。由此,所谓中国的“中古”,并没有重复蛮族南下后西欧中世纪的那种经历。蛮族甫下之后的西欧中世纪,没能把罗马帝国的官僚组织和专制倾向继承下来。秦汉的制度文化展示了巨大惯性,它使帝国政治在穿越了各种波动变态之后,仍得以回归于其历史运动的“轴线”。

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有句话说得很好:对历史最好的理解,往往产生于历史分期问题讨论的开始和终结。

中国历史的连续性,在较早时候是被称为“停滞”的。

与“停滞”不同,“连续”的提法不含贬义,可以容纳“发展”和“变迁”。

所谓“二千年之政,秦政也”,所谓“百代多行秦政法”的说法,表达的都是类似的“两千年一贯制”的观感。所谓“连续性”的提法,必然是就一个主体而言的。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是什么呢?除了种族之外,我们认为就是其独特的制度与文化。

帝制两千年的政治文化体制,在发展中保持着若干基本特征,可以将之看成“常态”。也许有人会认为“常态”的提法是“非历史”的,是用主观标准剪裁历史;其实恰好相反,这里“常态”不是先验的预设,而恰好就是历史的,因为它是两千年的历史结局最终显示出来的,是由历史观察得到的。它既是古人的观感,也是后人的观感。

对“乱世”就需要区分出两个层面来:第一,中央政权是否在稳定运作,对较大疆土与较多人口有效行使国家权力,假如不是这样,则属动荡和失序;第二,体制本身是否在保持基本特性的情况下继续进化着,否则就是发生了扭曲和变态。

社会学家告诉我们,官僚组织存在着“僵化周期”(rigidity cycle);传统专制官僚政权也有类似的“王朝循环”,存在着“盛衰”的变化周期。王朝在初创期往往富有活力,但随后就积累着僵化、老化、腐化的因素,导致了一个个王朝的崩溃。

军事和战争既是摧毁王朝的手段,也是激活旧体制的途径。军队的暴力性质、集权结构、严峻法纪和功绩制度,与专制集权和官僚政治有天然的契合性。在历史上常能看到,血与火中一个生机勃勃的军事集团重建政权,新兴的皇权把动乱所激发出的暴力体制化,并进而向官僚组织注入了新的政治能量。

民族征服和民族压迫,北方骑马民族的军事性格和主奴观念,在异族政权中造成了更大的结构性张力;在其与汉式的官僚组织结合之后,能够孕育出更强悍的专制与集权。

第一章 从王国到帝国

部族间的敌对、征服和联盟对中国国家的演生,大概起到了重要作用。征服和暴力,也是公共权力的催生婆和强化剂。

国家权力从其来到世间,就是一个从头到脚都在滴血的东西。文明是用野蛮为自己来开辟道路的。

从史前到商周,斧钺都是军权的象征:对外是征讨诛伐之权,对内是治军行刑之权。然则“王”字为斧形,暗示了王权的军事来源。

州闾编制与军队编制一一对应,二者存在着同构性。可以再度推断,集权性的军事编制,曾有促进行政编制集中化之功。

周代的宗法贵族政治,还有浓厚的“礼治”意味。什么是“礼治”呢?“礼”源于“俗”,即小型原生社会的各种礼俗。在缺乏社会分化的原生社会中,通行的规范是“日用而不知”的礼俗。“周礼”的基本精神是“尊尊、亲亲、贤贤”,它依然带有“俗”那种缺乏分化的性质:把政治统治、亲缘关系和道德文化混融为一体,各领域的规则和角色混融不分。战国“法治”则适应了政治领域的巨大分化,“法治”排斥“亲亲”、排斥“贤贤”,而把政权建立在纯政治性的法律之上,交付于训练有素的专业吏员之手。

纯朴剽悍又顺从官府,这真是专制和霸业寻求者的天赐之资啊!关东之人斥秦为“虎狼之国”,秦统一后还出现了关东民众“苦秦苛法”的情况,但秦地的秦人却没那样的抱怨,因为“苛法”他们久已习惯了。正像今人所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万户以下的县,长官称“长”。

秦汉的郡仍是单元式的地方行政单位,郡守就是一郡之主,集财政、司法、监察、军政及选官权力于一身。

郡府县廷中除在编员吏外,还有大量长官自行招聘的编制外的非员吏,其数量经常超过员吏数倍。

汉灵帝进而把一批要州刺史之职改为州牧,秩二千石;若以宗室或九卿担任,则为中二千石。由此,州牧逐渐变成了郡守国相的上司,郡县两级制开始向州郡县三级制过渡。

刘邦及其战友本是一群草莽英雄,但有个儒生叔孙通为汉廷定朝仪,刘邦于长乐宫试行其礼,其时百官毕恭毕敬,没有敢欢哗失礼的,这便给了刘邦一个从没品尝过的惊喜:“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这就养成了两千年的思维定式,以致今天的电视历史剧,仍把一切繁荣和进步都归功于“大帝”们的正确领导。其实我们知道,“自然的经济增长”会自然地使大多数人受益;得把自然增长的部分扣除了,才谈得到政府的作用;得把政府的义务扣除了,才谈得到政府的功劳。

可是话语权总在强者手中,臣民当久了,就会以为自己真是皇帝养活的。

不过按儒家思想,皇帝理应是,但却不必然是圣人或贤者,皇帝不是神,完全有可能出现昏君甚至暴君,所以应在储君时就对其进行道德教育,以保证未来皇帝的贤明。

被臣民热情讴歌的皇帝,其实是臣民的最大役使者和剥削者。

但无论如何,皇族、贵族和官僚们是社会财富的最大消耗者。他们所凭借的官府,是社会之上的“巨无霸”。这是一个“政治优先”的社会,“官本位”的社会。

第二章 官僚行政体制的完善

然而皇帝又不可能以一人之心智决天下万机,所以有集思广益之功的“朝议”,被用作一种重要的决策方式。简单说,“朝议”就是先民主后集中,臣工献策而皇帝拍板儿。朝议资格和范围,可以反映出君臣间,以及各官署、各政治势力间的权势分配。

“宰相”在古代大多数时候不是正式官名,而是一位或数位执政首脑之称,哪些官职可以看成宰相,是因时而异的。

相权之所以能构成一“权”,是因为官僚机器是有其自身运作规则和行政自主性的。皇帝为所欲为就会破坏那些规则,自拆台脚。这就是“相权”的根据。好比你已雇了司机开车,就不好动不动就抢方向盘。

在传统中国,当专制君主嫌政府首脑的权力碍手碍脚之时,就会开始冷落疏远他,并在身边另觅助手,例如委权于身边的机要秘书。

外戚的辅政权力,往往也是通过辅政将军的形式实现的。

改行三公之制的时候,君主未必有削弱相权的明确意图,但专制之下不利于君权的变动很难推行,相反方向的变动却总是如水之趋下,在下意识中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光武帝定制,朝会之时,尚书令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三官可以专席而坐,京师号曰“三独坐”。

外戚专政,较多反映了早期政治的“家天下”特性,在帝制后期就越来越淡化了;而宦官专权则纯粹是君主专制的产物,所以在后世往往而有之,甚至变本加厉,例如唐,例如明。

历史初期官职分工尚不严格一点,还体现在派列卿外出打仗一类现象之上。

Bureaucracy一语一般译为“官僚制”,但有时也译为“科层制”。因为官僚组织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分科”与“分层”。

列卿体制未能充分摆脱君主家臣的色彩,公府诸曹的设置则合理多了,至少没把驾车的人也算成一曹,像太仆那样。

而且尚书、尚书郎都由大臣提名、吏部任命,非尚书令所能自决。所以尚书台中的长官与僚属关系,跟三公府又不一样,私属性质淡化了。

魏晋以来,三公府的职能意义不断下降,尚书机构却发展迅速,最终成为国务的中心,并在隋唐之际发展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体制,九卿机构转而从属于尚书六部了,并一直被沿用到明清。

在中央服役的卫士,或归卫尉统帅,保卫宫城;或归中尉统帅,保卫京师。中尉后来改称为执金吾。

以军职将军之号而参与行政,带有历史早期的传统影响,比如春秋晋国执政的六卿,就同时又是三军统帅。

第三章 文法与文书

被称为“官僚制”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三:采用分科分层的理性行政架构,严格遵循成文法律和充分利用文书档案,通过培训和选拔而任用专业吏员。简单说就是“分科分层”“法规文档”和“选贤任能”。

秦与汉初政治,体现了“以法治天下”的精神,在官僚的选任上就是“以吏治天下”。“以法治天下”,是就其不用儒术礼教而言的;“以吏治天下”,则是就其不用儒生文士而言的。这跟后代以儒术为正统意识形态、注重礼教、任用士人的后代王朝,是大异其趣的。

“史”本是运用文书的官员之特称。

“刀笔”的“刀”是“书刀”,写错了字就用刀刮掉,其功能等于今天的橡皮或涂改液。

宋明清的科举士大夫是“官”,处流内九品之中,九品之外不入流的胥吏称“吏”,而秦汉却是视官为“吏”的,从最卑微的佐史一直到丞相三公,都可称“吏”。

毕竟,酷法胜于无法,而且“正义不仅应该得到贯彻,而且应该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来贯彻”。

主张“愚民”政策的法家,同时又特别强调普法,因为吏民对法律法令的了解是贯彻法制的基础。

民法是以公民之间的对等关系为基础的,公法则立足于国家对公民的不对等关系。

尽量把行政行为和社会行为规范化的努力,也会造成法规的无限度增殖。繁文缛节,本来就是官僚行政的内在倾向。

到东汉后期,律令科比的本文,加上学者们的法律注释,判案所当用的法律文献累积到了773万余言之多!或说中国古代实行“人治”,那不全正确:既存在着山积的法律,它们是被精心制定的,但它们又没法条条落实、一一兑现,这才是传统中国的法制实情。由此造成了中国人的一种传统心理:法律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儿,别当真。

刘邦攻入咸阳后,将领们争着去抢金帛财物,唯萧何不同凡响,他先去把丞相府和御史府的律令图书给接收了。这可不是个爱财还是爱书的小事情。此后项羽西屠咸阳、烧秦宫室、“所过无不残灭”,秦朝中央政府的那批文书已入汉手、得到妥善保存了,没毁。汉代的史学家评论道:为什么刘邦对天下要塞、户口和民情了如指掌呢?就因为萧何弄到的那批文书。在“汉承秦制”上,那批文书有承前启后之功。

以皇帝名义发布的公文书,其体裁有“策”,是用来封授褒奖的;有“制”和“诏”,是用来发布政令的;还有“敕”,这种文书具有告诫、督责、敦促的性质。至于臣下的文书,向皇帝陈事谢恩的叫“章”,专门用于陈事的叫“奏”,用于陈情的叫“表”,用于议政的叫“议”,各有其名。

“故事”即指档案文书,或档案文书中所记载的法律法令和成规旧例。汉廷非常重视“故事”,君臣议政动辄引证“故事”。有一种官叫“掌故”,官称就取义于掌管“故事”。

公文书的运行也就是各种指令、情报的流动,在这个信息流动的网络中占据了节点的位置,也就等于占有了一种权力,进而是一种政治地位。尚书最初不过是4名传发书奏的小吏,然而因其处理文书之责,在君主和朝臣间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所以就由4名书吏,最终发展为政务之总汇、天下之枢机了。

第四章 爵禄与吏禄

“贵贱”“文武”和“士吏”三者的关系,就是观察传统品秩位阶的主要视角。

秦汉官僚等级体制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爵—秩体制”。“爵”即二十等军功爵,“秩”即“若干石”构成的禄秩,诸如二千石、六百石之类。爵级和秩级双峰并峙,统治者通过爵与秩实现不同目的,官贵们也通过爵与秩获得不同的东西,是为“爵禄”与“吏禄”。魏晋之时九品官品又出现了,标志着帝国品位结构的继续进化。

但周爵不区分文、武,周朝的士大夫“允文允武”,既拥有礼乐教养,又有“执干戈而卫社稷”的军事责任。贵族的教养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礼、乐”属文化教养,“射、御”是军事技能,“书、数”是行政技能。

军爵的意义又远远超过了激励士气,它用功绩制冲破了宗法贵族制,为平民提供了军功获爵、改变身份的途径,这是个划时代的变革。

后人评述秦汉:“而在民间,时不知德,惟爵是闻。故闾阎以公乘侮其乡人,郎中以上爵傲其父兄。”

汉代列侯的封户多者上万(号称“万户侯”),少者数百。据统计,二千户之封每年可得谷物约一万石,超过了拥有百顷土地的大地主。相比之下,宋朝就很微薄了,每食实封一户,给25文钱而已。司马光加食封二百户,每年多得60贯俸钱,不过能买六七十石米。

两汉封侯者,王子侯约占43%,外戚恩泽侯约占14%,功臣侯约占39%,宦者侯约占4%。

一些起初不用禄秩标志等级的职类,例如皇帝的侍从、侍卫,文学之官和军官等等,逐渐通过“比”于“若干石”的办法,而被纳入了禄秩的适用范围。这就是汉代禄秩中那些称“比”的秩级,即若比二千石、比六百石之类秩级的来源。

可以再打个比方:仅有秩级而无爵级的官吏仅仅是“吏”而已,好比干活挣饭的公司雇员,失去职位就什么也不是了;可一旦拥有爵位,就成了帝国公司的股东了。宗室、外戚、军功阶层,都是股东;行政官僚因事功而封侯赐爵的,也等于是混到股东了。

这种爵、秩分立的等级秩序,适应了残余贵族政治因素和新生官僚政治因素两立并存的历史局面。爵级被用以保证身份,维系统治集团的身份认同、权益分配和政治忠诚;在这一块安顿好之后,统治者就得以腾出手来严以治吏了,这就包括采用重事不重人的禄秩做官阶,有职方有禄,职高则禄重,按劳取酬,禄称其任。爵、秩的疏离,有效淡化了品位特权对行政的直接干扰。

二十等爵本是一种军功激励手段,禄秩则源于胥吏的酬报和定等之制“稍食”。可见,“爵—秩体制”的背后,就是军功集团与文吏集团;这显示秦汉等级制的进化,主要是由军功势力和文吏势力推动的。

随时光推移,“爵禄”不断退缩而“吏禄”不断扩张。王朝给官僚新增的很多特权和礼遇,被配置在秩级之上,而不是爵级之上。依爵授田宅的办法,因土地私有制的稳定化,而无形自废。朝廷赐爵、卖爵越来越滥,除了列侯(及关内侯)还有不小含金量外,第十八级以下的爵级,其价值日益贬值缩水。到东汉末就成了这个样子:“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爵位是个人品位,很容易变得猥滥,因为爵既无权责又无职事,皇帝不用担心授爵影响行政。

魏晋时一个新事物——九品官品问世了。最初九品官品与禄秩是并行的,一直到南朝都是如此。不过官品又逐渐排挤了禄秩,北朝基本只用官品,而由俸额构成秩级的早期等级样式,消沉了,退出了历史舞台。

九品官品的结构性特点,就在于其总体性和一元性。它把禄秩、封爵、公卿、将军号和朝位等等各种位阶要素,都纳入其中,使之一体化了。

第五章 儒·法与儒·吏

经种种波折,东汉儒法合流,儒生与文吏合流,帝国政治文化才初步获得了较为稳定的形态,确立了它的基本特征。这个基本特征,就是“外儒内法”,即:在显示、标榜的层面上,或说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尊崇儒术;同时在实用层面,用法律保障专制集权,让日常行政建立在合理化的法律故事基础之上。

法家的法治是“统治者以法治民”(rule by law)的意思,所以并不同于现代“法律的统治”(rule of law)。法家持历史进化论和“性恶论”,认为治国不能靠道德说教,而要靠强权与峻法。然而这“法治”还含有一种“理性行政”精神,即通过可计算、可预测的和运用合理技术的手段去达致政治行政目标。

由此法家也成了国家主义者,只把人民看成是“耕战”工具:“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如此而已。拥有一个强大国家,就是你们老百姓的最大好处了,你们还想要什么呢!学术研究既无助于富国强兵,就应禁止;不耕不战的学士,干脆被说成是社会的蠹虫。拥有专业训练的文法吏,才是法家所相中的治国人选。

儒术虽没什么高深之处,却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之中。由此,儒术变成了一种可以号召民众、凝聚社会的意识形态。法家的法术只是一种政治行政理论,黄老的道术只是一种政治哲学,它们都属于“君人南面之术”,即由统治者自己掌握的统治术,而不是那种可以用来号召民众、凝聚社会的意识形态。换言之,皇帝可以拿它们来对付民众,却不能拿它们来争取民众。所以在显示和宣传的层面上,或说在意识形态层面上,法术、道术只能让位于儒术。

秦末民众“苦秦久矣”,趁天下反秦,纷纷攻杀他们所痛恨的秦之长吏。汉儒担任的地方官就不同了,他们不仅为民兴利,还倡导礼义、表彰儒生,甚至言传身教。胶东相吴祐遇到百姓相争不下打官司,总是首先闭门责备自己的德教未能化民,然后才去听讼;太守许荆遇到兄弟争财之案,便以自己的教化不行为由,请求廷尉把自己下狱,两兄弟深深感动,幡然悔悟了。

文吏与皇帝的结合,所造成的是刚性的专制皇权;而“士大夫政治”却塑造了另一种富有弹性的专制皇权,学者或称“儒家专制”或“父家长专制”。这是最能体现中国政治独特性的地方。

汉儒的政治浪漫主义,在西汉末掀起了一个“奉天法古”巨大浪潮,迎来了王莽的复古改制。

“儒”来源于商周司掌礼乐之官,所以他们特别重“礼”,而且将其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都寄托于和具体化于一大堆礼乐仪制之中。在此他们表现出一个很特别的思维方式:特定样式的礼制,不仅是文明的结晶,而且还是仁政的象征,以至太平的途径。

而且那些礼制大多是主观编排的,具有形式上的整齐性。例如天子官制,是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祭祀冕服,是天子十二旒,诸侯九旒,上大夫七旒,下大夫五旒,士三旒,等等。这种思维方式,可称“制度浪漫主义”和“制度唯美主义”。它是从象征意义而不是实用意义上思考制度的。

有个方士甘忠可和他的弟子夏贺良,鼓吹“汉历中衰,当更受命”。到了汉哀帝,居然就试了一次,搞了一次“再受命”,改帝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改年号为“太初元将”。

秦汉律令故事,毕竟是战国秦汉间法家和文吏数百年政治建设的结晶,其中蕴含的理性行政传统,已成为帝国体制的生存基础。王莽全盘抛弃秦汉法制,全力推行“乌托邦”式的变法改制,其失败乃势所必然。

中国思想文化在两汉间发生了一个转折,社会改造的宏大理想和对现实政治的整体性批判,是西汉儒学的特点,在东汉却不再为人所重。西汉儒生富于思想创造力和社会批判力,而东汉儒生却更具政治理性和现实感。对现实政治的全盘否定和对乌托邦理想的一意寻求,退潮了。

很多儒生开始努力学习文法,从而开启了一个重要变迁——儒生“文吏化”的变迁。东汉王朝转向“吏化”,由此儒生的“文吏化”也显示了更大的广度、深度和更快的速度。

第六章 官吏的选任

选官制也是社会各阶层的求仕者成为官贵的桥梁,也是调整统治集团成分、分配或争夺权势利益的手段。制度既是政治博弈的规则,也是政治博弈的结果,选官制度概莫能外。

汉武帝任用了不少以“能”著称的文法酷吏:赵禹,“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张汤,“上以为能,稍迁至太中大夫”;义纵,“上以为能,迁为河内都尉”。还有个选官科目叫“治剧”。容易治理的县称“平”,难治的县称“剧”,能治这种县的人才就是“治剧”。这科目专门用来选拔能干的吏员。

秦汉的官吏任用迁转,跟考课的关系非常密切。郡国地方官到年底就要“上计”,派“计吏”携带“计簿”上赴中央,报告生产、税收、财务、户口、刑狱等事宜,接受考课。

吏员仕途、功能标准和考课制度,显示秦汉政府的行政水平已略有近代意味了;同时也印证了这一判断:文法吏曾是秦汉吏员的主体。

首先从行政上看,选贤任能才能保障吏员素质和政府活力;进而再从权力考虑,父子间的冠冕蝉联可能形成门第特权,那么皇权多少就被分割、被削弱了——谁当官谁不当官,不完全由专制者予取予夺了;我当官是因为我家门第高,而不全出自皇上洪恩。但另一方面,皇帝心底也很明白,他多少得满足官僚的“世禄”心愿,以令其死心塌地为之卖命,要不然他们会转而拥戴别家做皇帝,拥戴能满足其心愿的人做皇帝了。秦汉离“世卿世禄”的时代还不太远,家族宗法观念仍很浓厚,民众也不觉得官僚的“世禄”要求太过分。总之,选官上的特权问题,首先是一个皇帝与官僚的政治合作与权势分割的问题。

郎官是什么官呢?是皇宫里执戟宿卫的士官,由郎中令(后称光禄勋)统领。汉廷习惯从郎官里选拔行政官吏,所以郎署就成了仕途的枢纽之一。做郎官是很荣耀的,汉代乐府中有这样的诗句:“兄弟四五人,皆为侍中郎。五日一时来,观者满路傍。黄金络马头,赹赹何煌煌!”后代把青年男子美称为“郎”,其实就是从汉代郎官发端的。而“任子”,就是郎官的来源之一。

内侍指皇帝的侍从,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等不同名号。这些名号也用作加官,在本官上加了这些官号,就可以进入内廷侍从皇帝了。

不定期下诏察举某科人才的,称“特科”;每年定期察举的,称“岁科”。不定期的特科可分两种:一种是“贤良方正”或“贤良文学”等,这种察举要经过皇帝策问,然后分等授官。类似者还有有道、敦朴、明阴阳灾异等等。还有一类特科不经策问,是选拔特种人才的,例如明经、明法、能治河者、勇猛知兵法等。

至于岁科,最重要者有二:一种是孝廉,被举者进入郎署,担任郎官承担宿卫。西汉郡国每年举孝廉二人,东汉和帝改为每20万人举一人。大致说,每年举至朝廷的孝廉数量约二百人。另一科目是秀才,在西汉本来是特科,后来变成了岁举,并因避刘秀的名讳而改称茂才,以州刺史等官为举主。这样,就形成了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的两科并列体制。茂才的察举对象多为现任官吏,举后直接任命为县令、县长等。孝廉的来源则有吏有民。茂才稍高于孝廉。

孝廉察举“以德取人”,来源于、又反过来大大推动了社会的重“孝”之风。甚至出了一些怪事儿。东汉有个叫赵宣的为标榜孝心,穿着丧服在父母的墓道里守丧,一守就是二十多年,成了闻名遐迩的大孝子,州郡闻风而来,聘其做官。陈蕃做太守时起了疑心,结果查出赵宣居然在服中生了五个孩子。陈蕃一怒之下,就以亵渎先人为由,治了他的罪。

德行和吏能有可能由举主夸饰,考试却是一种先进的文官录用制度,能更有效地抑制举主夸饰之弊端。所以阳嘉孝廉考试之法,标志着传统选官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孝廉考试最初只是一种辅助性的检验,当时不乏反对的声音。反对的理由,一是强调孝廉科的本意是举孝子,实行考试就偏离了设科之本意;二是强调选官应该重功能,能考试的人未必有能力。可见这时的选官制度,其发展方向还是摇摆不定的。但魏晋以下察举,考试环节就越来越重,举荐环节越来越轻了,“以文取人”最终主导了察举制发展,并进化为科举制。
注: 考试和能力的争议自古有之,但考试占据主导显然利大于弊

第七章 官僚阶级的士族化

周代世卿世禄传统,因战国秦汉的剧烈政治转型而出现断裂,众多古老的高贵世家衰败了,新世家的形成还有待时日。在这个世家的“空档”中,社会一度呈现了鲜明的平民性。西汉尤为明显。

西汉的军功阶层到汉武帝时就衰败凋零了,而东汉则不一样,从龙的元勋中有不少人权势蝉联,甚至与王朝共始终。

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官职常常子孙相袭。早在周代就是如此了,例如史官、贞人。汉初仍有这样的情况。

概而言之,“官场”中滋生着“世家”,而且能在独立于“乡里”的条件下滋生“世家”,而且是更有影响力的“世家”。

复杂发达的专制官僚组织,是这个社会中无可匹敌的“巨无霸”,它提供了一个更高级的政治角逐空间——“官场”,它更为组织化、专门化,从而超越了原生的农村结构。官场中人可以获得更大权势声望,可以调用更多政治资源,建立更广泛的人际关系网,从而以更精致的方式寻求利益。古老农村结构中的乡里豪右,只有与“官场”建立联系之后,才有指望获得更大影响力。

先秦士人的政治热情,已预示着他们注定要长久地影响中国的政治史。虽然秦始皇的迫害令士人阶层一度凋零低落(刘邦晚年曾回忆说,他早年怕惹祸,不敢念书,可见当时的书禁之严),但中国古文化的深厚传统不会为此长久中断,入汉之后学术再度复苏。

西汉文化重心在关东,首都却在关西,维持着“关西出将、关东出相”的格局;东汉定都洛阳,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就由分离而重合了。这是很富暗示性的。

东汉后期,洛阳太学生达到了两三万人。当时洛阳人口不过三十多万,就是说,平均每十个首都居民就有一名太学生。

各地都涌现了不少以品评人物而著称的名士。汝南名士许劭和许靖,每月一次在郡中进行品题,于是就有了“月旦评”的佳话,名士郭泰,“经其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人皆服之”。获得了士林好评就成了“名士”,随后公府州郡的辟召察举就会接踵而来了。

在士林交游得名,往往比获得王朝官爵更能抬高社会地位,结果许多人索性三察不起,九辟不就。不应察举征辟的现象,成了汉末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汉桓帝、汉灵帝时,太学生、士人掀起了清议风暴,“品核公卿,裁量执政”,随即横遭“党锢”惨祸,为东汉历史写下了悲壮的一页。
注: 因果关系有错误暗示,党锢之祸源于清流向宦官开战,并非单纯评议。

先秦士人分属百家,道不同不相为谋;东汉儒生则是一个同质群体了,具有明确的“群体自觉”,并成为豪右、官僚之外的又一社会势力。

东汉以来,这种“教育—权势—财富”的循环占有,越来越多地围绕“族”而展开了,就是说呈现为一种“学门—官族—豪右”的循环。在这里,乡里、官场、士林都可能成为循环的起点,甚至仅仅靠官场和士林的互动,就能形成士族;“古老农村结构”中的乡里豪右身份,不是必要条件。东汉士族,大多同时具有学门、官族和豪右的特征,可以视为三者的三位一体;至于魏晋以下的新出门户,大抵就是名士与官僚的综合,其来源和形成与豪右的关系并不很大。

故吏、门生、同岁现象都是在“官场”中滋生的,是以官僚政治的存在为前提的,然而它们是依附性、私人性的,具有非官僚制性质。汉代的故吏、门生、同岁现象比后代浓重得多,其滋生和蔓延,显示汉代的官场和士林是“早熟”的,“近代性”和“原生性”并存。

东汉政权在稳定运作的时候,大致还能保证“选贤任能”的正常进行,东汉后期还出现了孝廉考试之制,它其实就是科举制的先声。然而随后汉末动乱、王朝解体、三国分裂、五胡乱华,情况就不一样了。此时皇权低落、政权不稳,风雨飘摇之中,各政权都出现了体制上的“退行”现象,士族门阀便在其间迅速崛起。

第八章 动荡时代的皇权与门阀

这个时候,中国历史的另一些可能性露出了苗头,比如贵族政治,比如部族政治。不过北朝胡汉文化制度的碰撞及融合,逐渐孕育出了新的转机。北朝军功贵族所支持的强大皇权,逐渐扭转了帝国的颓势,并使北朝成为这个时代的历史出口。由此出口,中国文明步入又一个盛期,同时也回到了专制官僚制的老路上继续前行。

晋代以下,五斗米道转而向上层传播,世家大族中也不乏信徒。东晋孙氏家族世传天师道,百姓敬之如神,教主孙泰借机作乱。北魏僧侣起事的事件屡屡而有之,并利用了“弥勒下生”的信仰。儒教帝国中的这些宗教异端,一时淡化了民众们辐辏于皇权的传统意识。

两晋间有至少90万北方人口南迁,南方的经济在不断发展,还有不少蛮族融入了汉族,可自吴至陈的三百年中,江南户口几乎没有增长。是什么原因呢?就在于大量人口流入私门。

权臣屡篡消解了臣民的崇仰和敬畏:皇位哪里是来自天命民意,不过是强者为王罢了!此后宋齐梁陈的更代,“一依虞夏故事”,宣称效法虞舜和夏禹而行“禅让”。禅让的模式,一般是在“做家门”已近成功、实权在握之际,先加“九锡”(九种隆重的赏赐和礼遇),侈陈功德;随后封国称王、建台领录(把持尚书台、领录尚书事),“都督中外诸军事”,再经一番装模作样的假辞让,便正式受禅而龙登九五。

东晋王朝衰弱萎靡,然而得以延续百年,吏民还愿意拥戴这个政权,为什么呢?因为它“割疆场于华戎,拯生灵于宇内,不被发而左衽,系明德其是赉”。心怀民族大义者着意北伐,野心家也经常拿“北伐”做号召。

自魏以下,晋号称金德,宋号称水德,齐号称木德,梁号称火德,陈号称土德,同时正朔服色都仍前代之旧。可知时人对三统五德说并不认真,往往以意为之,它为皇权提供不了太多观念支持了。维系帝王神圣性的礼制也松弛了。蜀国和吴国都没按照礼制给祖宗建立七庙。曹魏的宗庙里,竟然尊奉宦官曹腾为“高皇帝”,此人系曹操父亲曹嵩的养父,大概是古代唯一一位荣获“皇帝”名号的宦官了。秦始皇、汉武帝的陵墓都有巍峨的封土,曹魏皇陵却“因高为基,不封不树”,既没坟丘,也不植树。表面上是崇尚节俭实行薄葬,可曹操、曹丕的《终制》还是说出了心里话:害怕掘墓。可见皇帝们对国祚灵长,已全无信心。西晋的帝陵,都不起陵寝;东晋的皇陵,大多凿于山腰,也不起坟。南朝皇陵起坟者略多了一些,但坟丘的高度,一般不过是汉陵七八分之一。皇陵从大到小,正是一幅帝国盛衰和皇权强弱的示意图。

所谓“贵族化”,是就其高贵身份、家族特权和政治自主性而言的。
从世界史的范围看,在贵族较为强大的时候,王权就不会太强;而当君主寻求专制集权之时,他多半要出手打击贵族。

因政局凶险莫测,皇帝要尽量从看上去较为可靠的心腹家族中选官用人,统治集团就趋于封闭化了。

这是动荡不稳的小型政权的一种本能反应,可称“退行性政策”,意思是从大帝国的“法理型”政治形态后退,而更多依赖于私人性、依附性或团伙性的政治结合。

晋廷所依靠的仍是“先代功臣之胤,非其子孙,则其曾玄”,即曹魏的高官及子弟。那么前朝所积累的腐化、老化和世家化因素,就原封不动地带入了新朝;对他们,王朝只能优容、纵容以换取其效忠。由于缺乏一个经战火洗礼而生机勃勃的全新统治集团,所以西晋的腐朽来得分外迅速。“禅让”所造成魏晋间官僚家族权势的连续性,是促成门阀发展的催化剂。

唐长孺先生认为,重用宗王表明,在贵族政权下,皇室是作为第一家族凌驾于其他家族之上的。这种“第一家族”的形象,比起秦汉帝国的皇帝来,无疑是一种降格;因为任用宗亲,靠亲缘维系皇权,实是一种非法制化的政治手段,也属“退行性政策”。宗王所招致的“八王之乱”,就显示了这种政策的弊端。

北来士大夫称为“侨姓”,江东的本土士族如朱、张、顾、陆等,则称“吴姓”。在江左政权中,吴姓士族的地位一直低于侨姓士族,他们曾为此耿耿于怀,但为长远利益考虑,最终仍接受了这一现实。高官要职,南士们只能分享侨姓的余沥。

宦官、外戚、太后、宗室专权的现象,在东晋却偃旗息鼓了。宦官、外戚、太后、宗室都是皇权的附属物,靠着皇帝才能作威作福;在皇权自身难保的时候,他们也无权可弄了。

东晋权臣专政的时间较长,其时的官僚确实也门阀化了,形成了一个相对特殊的阶段。但说到底,士族并没有变成完全意义的贵族,也没有造成政体的根本性转型。不妨说对东晋门阀政治,我们一半从士族门第权势来理解,还有一半是从“乱世”来理解的,并不把它视为“常态”、视为一种稳定的政体。

刘裕来自北府兵武将,是靠着军权和军功夺得皇位的,高门士族中却没能出皇帝。这再度昭示了这个规律:军人、军队和军事活动,是中国皇权的摇篮;军队和战争,是得以激活专制集权的途径之一。南朝皇权强于东晋,盖源于此。

宗王政治在西晋招致了“八王之乱”,在南朝也导致了皇族相争和惨烈的骨肉相残。

被贬抑为“寒人”“恩癰”,无法成为堂堂正正的“士大夫”,这既压抑了其才能发挥,也淡化了其职业荣誉感,使之转而弃名求利:所以“恩癰”不乏贪污受贿、舞文弄法之人,甚至成为动乱的推波助澜者。时人所谓“夫竖人匹夫,济其身业,非世乱莫由也”。

第九章 士族特权及其政治理念

以“皇权与门阀的共治”为特征的门阀政治,只存在于东晋一朝,西晋和南朝都不是。然而士族的政治影响却不止东晋,那么可以另用“士族政治”一词,指称士族的门第特权及相关政治现象。“士族政治”,是存在于整个魏晋南北朝的,不止东晋一朝。

不是以严格的考功课能,而是以空洞的“状”、抽象的“品”来决定居官资格,这很适合于士族的“平流进取”、坐享天禄的政治需要。九品中正制恰好与魏晋南北朝的士族政治共始终,就因为它是送给士族的一道特色菜。

但在门第社会中,“簿世”的作用不止于此。各家士族的门第有异,甚至一族内的各个房支也高下不等,当局在任官时,就得弄清楚士族谱系以确认其门第,于是东晋南朝谱牒之学大兴,出现了贾氏、王氏等专门研习谱学的世家,出现了《百家谱》《十八州士族谱》一类专著。

什么官能成为“清官”呢?一是“清要”,即近侍或要职;二是“清闲”,很少或没有日常职事;三是“清华”,也就是文翰之职。五品的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并称“黄散”,即属“清官”。

梁陈选官“唯论清浊”,由“浊官”转为“清官”,在人们眼中往往胜过官品的上升。

武职、吏职本来是职类之别,可在士族政治下,它们又有了区分社会身份的意义。所以中正品、“清浊”之制,既区分“贵—贱”,又区分“士—吏”,又区分“文—武”,与秦汉禄秩大不相同了,禄秩是没有身份性的。

中国传统官僚管理的一大特点,就是人员结构与职位结构的不对称。朝廷颁授了大量官号,使“官人”队伍变得非常庞大;但承担行政职事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人。若把职位定义为职事与权责的话,那么官号多于职位的冗余部分,主要是作为品位发挥作用的。而人员结构明显大于职位结构的情况,主要是在魏晋以下严重起来的。

西晋的国家学校就身份化了,太学之外另设有国子学,国子学、太学二学并立。东晋南朝,太学进一步衰落,一般只设国子一学。“国子”一词出自周代,指“国之子弟”,即贵族子弟。

察举制并不适合士族口味,不像九品中正制那样便于保障士族特权。在门阀最盛的东晋,察举就徒有其名了,举荐和考试若有若无。一流门阀自有“清途”,一般不从察举入仕。察举衰落下去了。

凡出现了大臣都督中外诸军事、兼录尚书事的时候,皇帝多半已是傀儡了。

秦汉的中央集权相当强大,朝廷直接号令百余郡国,没有中间层次,可称简洁高效。若逢战乱,就有必要在较大地域内统筹军政了,所以都督区的产生也是时势所需。不过在皇权衰落时,大军政区经常为权臣把持,成为对抗皇权的分权因素,成为个人势力的温床。

州郡之大量增殖,跟冗官散号的大量增殖,其原因颇有相近之处:在那个动乱年份,多送出一顶官帽子,就等于多了一名朝廷的拥戴者,政权的风雨小楼多了一根柱子。

侨州郡县可以维系流民的乡里之思,然而同时也是为了维系士族郡望。王仲荦先生指出:倘使琅邪王氏、陈郡谢氏因流寓而变成了丹阳王氏、会稽谢氏,那就等于取消了他们的高贵标志。不过这给地方行政造成了很大混乱,后来不得不实行“土断”以整齐之。

秦与西汉的官俸是钱币,到东汉变成了半钱半谷。魏晋南北朝以下,力役和禄田二者,又构成了官员俸禄之大宗。力役就是配给干活的人,禄田就是直接给地种。

凡此种种,都是官府通过税收提取资源的能力大大下降的结果。让官员直接占有人手和经营职田,就将淡化其行政雇员意识:他行政服务的报酬,反而靠他自己经营,靠自己去挣。政府直接经营便意味着政府的异化:说明它由行政机构变成了一个“生活组织”。

魏文帝设置了一种叫“散骑常侍”的侍从之官,“天下之士,欲使皆先历散骑,然后出据州郡,是吾本意也”。显然,皇帝想通过与士人建立直接关系,来维系他们对皇帝的向心力。

西晋还有不做东宫官就不能做尚书郎的制度,其用意,就是强化士人与太子的个人关系,以增加对未来的皇帝的忠诚度。在我们看来,这也是一种“退行性政策”:在法制无法保证专制之时,转而乞灵于个人化、私属性的效忠。

东晋权臣当国,实行“镇之以静”方针,对官僚尽意宽纵优容,把“宁使网漏吞舟,不必察察为政”奉为指南。

曹魏正始年间出现了一批贵公子,他们家门煊赫,少居高位,又是当世瞩目的名士、思想界的前卫、魏晋玄学的先驱。其中包括何晏、夏侯玄等人。他们被称为“正始名士”,可算是中古士族的最初代表了。事功派官僚谴责他们“浮华”,魏明帝也曾打击“浮华”。事功派官僚和皇权已本能地意识到,这类人物是专制官僚政治的异化物。

田余庆先生指出,东晋的主要门阀,包括王、庾、桓、谢,大抵都有一个“由儒入玄”过程,其家庭在什么时候、以何人为代表、在多大程度上由儒入玄,史籍都斑斑可考。

与汉代经学不同,经学靠师徒相传,老师讲学生背;玄学清谈却是一种贵族式、沙龙式的学问,是在名士小圈子里展开的,是平等自由的思想交流。

虽然多数玄学家都不反对君主制——作为士族,他们也得依赖君主制和官僚制才能生存——但其推崇的,既不是汲汲于法律刑名的法治式帝王,也不是汲汲于礼乐教化的礼治式帝王,而是清静无为、心在山林的道家式君主。我们认为,这种政治理念对专制官僚政治,会起到软化和腐蚀作用;“无为君主论”的深层话语,就是皇帝垂拱,士族放纵。

那些玄远的论说,其实也包含着非常切近的政治诉求。在经历了汉末清议和党锢后,士人们在寻求一种更宽松、更自然的文化环境秩序。而玄学名士又是当朝权贵,他们是为士族寻求宽松的文化环境的。

玄学激进派的矛头,直逼法术、儒术那最核心的东西,即三纲五常。

然而中古名士却往往是先孝后忠,重孝轻忠。皇权低落、易主频繁之时,士人是很难以“忠”自立的;他们只关心自家门第,对改朝换代漠不关心,在“忠”上乏善可陈。清人赵翼指出“六朝忠臣无殉节者”。

重“孝”恰可以用来掩饰臣节之失。

而且玄学思辨的本身,就偏离了帝国法治。一些事功派指责玄谈造成了虚无放诞,却在驳斥之时不由自主地卷入了哲学论辩,被纳入了玄学的语言和思路。

中国政治是一种“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一般都包括对天地人关系的整体建构,所以对天地人的不同看法,就有可能危及政权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而,政治论辩采用了哲学论辩的形式,也是士族权势的反映;士族将其特有的话语形式强加于政治,导致了政治行政资源的无谓消耗。

然而玄学又是士族的意识形态,对于专制官僚政治,玄学的政治理念具有一种消解、弱化和侵蚀的作用。这种作用,不是用“玄学在新形势下维护统治秩序”就能概括得了的。士族名士虚无放诞、热衷玄佛文史,“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消耗了巨大政治资源,所提供的行政业绩却并不相称。过分优越的特权,使士族腐朽下去。

第十章 集权官僚政治的维系和进展

还有多年致力北伐的权臣桓温说:“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他们对玄学清谈的斥责是否公允,是另外的问题;但将那些斥责归结为“官僚政治话语”,应无疑问。

然而精勤吏职、效忠国家的官员仍有人在。有个历史小花絮:清谈家王濛、刘胟与支道林去看望何充,何充照旧埋头公文。王濛约其拨冗谈玄,问他何必埋头不起?何充的回答颇为辛辣:我不看公文,你们这些人靠什么生存!无独有偶,有一次桓温全副武装,冒雪围猎习武,刘胟又加以嘲笑,桓温回答说:我不如此,你们哪有机会闲坐清谈呢!

在政治上看,汉唐间的魏晋南北朝是两个波峰间的波谷;但从制度上看,魏晋南北朝却是汉唐制度的中介或阶梯。“政治变态”与“制度进化”好比是两匹拉车的马,它们各往不同的方向使劲儿。

大约在宋齐之间,尚书与尚书郎间形成了明确的分领关系,一位尚书领若干名尚书郎,尚书郎各有其职。这就是隋唐六部二十四司体制的直接来源,并为历代沿用而不废。

曹魏时尚书省发展成为国务机构之后,皇帝让中书省接替尚书省的机要秘书之任。中书监和中书令主持起草诏书,“掌机衡之任”。西晋的荀勖守中书监,后调任守尚书令,史载其“久在中书,专管机事。及失之,甚罔罔怅恨。或有贺之者,勖曰:‘夺我凤皇池,诸君贺我邪!’”尚书令、中书监都是三品官,而且尚书令排在中书令的前面;但因中书省掌“机事”,与皇帝更密切,所以荀勖恋恋不舍。后代仍用“凤凰池”指代中书省,唐人王维有句:“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

隋唐三省分工,是中书草诏、门下审议、尚书执行,分工明确而制衡严密。对这个精致的架构,后人多所赞扬,而它是经魏晋南北朝发展而来的。

专制主义不只是一种决策权,还包括对臣民的生杀予夺权力,而三省分工和门下封驳之制只是一种决策纠错机制;其功能是让专制集权在政治理性的基础上行使,并没有超越专制集权。

唐代的“格”“式”,其性质与晋之“故事”相去不远,都是与各官署之特定职能相关的行政规程。从汉代“律令科比体制”到隋唐“律令格式体制”,魏晋南朝的进步构成了中间环节之一。

正因为魏晋(及南朝)士族是寄生于官僚体制之中的,那么中央选官权力强化了,他们也将从中受益。所以,中古士族门阀与官僚体制并非截然对立。如果说门阀政治是“皇权政治的变态”的话,士族政治就是“官僚政治的变态”。

王、谢这样的高门,在魏晋时很少屈尊接受察举,而是另从清途入仕;到了南朝他们态度一变,转而纷纷参加考试了,秀才一科充斥着高门才子。考试入仕毕竟不同于“安流平进”,就算你家是文化世家,朝廷也得考一考,不能单凭门第做官。那么高门也去考秀才,就说明他们开始“官僚化”了。

唐代科举制是一个重大的行政成就,它最终促成了士族的衰微;而这个进步,又是在魏晋南北朝这个士族政治时代累积出来的。通观魏晋南北朝的诸多制度进步,集权官僚制度顽强而富有韧性,士族政治未能阻断它的前进步伐。只盯着门阀现象而不及其余,把魏晋南朝说成“贵族政体”,我们认为是简单化了的。“官僚政治话语”与中古制度进化,限定了“变态”的幅度,构成了“回归”的动力。

第十一章 胡汉杂糅与胡化汉化

书评:《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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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rris Tien

发布于

2025-03-31

更新于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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