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长安的荔枝》

这是一本有趣的小书,寥寥几章便讲述出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是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最完美的扩写。文中主角是大唐上林署的小官兼荔枝转运使李善德,历史原型是周德文。文中的 “如果你用周德文的视角去审视史书上每一件大事。你会发现,上头一道命令,下面的人得忙活上半天,有大量琐碎的事务要处理” 这句话也是大量篇幅描写的核心,当然了,还有 “尔食尔禄,民脂民膏” 之类的话题。

一个老实人会不会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呢?李善德做到了,但只做到了一半,但当看到一条轻飘飘的指令被层层加码地压到毫无反抗能力的百姓头上时,他还是没能坚持下去,选择反抗杨相国,被流放到岭南荔枝产地。不过也不必纠结,因为没过多久圣人和圣妃都被赶到马嵬驿玩消消乐去也。

这本书最适合在仲春时节就着荔枝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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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显微镜下的大明》

这本书的着眼点与谌旭彬的《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的小人物命运》一样,都把笔墨点染在了大明这架攀天机器中最细微的几个齿轮上,相比于天下巨变、神器更易之类的主题,这种类型的书有种别致的亲近感,填补了那些让古人得以被当今同类理解的细枝末节。

《活在洪武时代》以朱八八的《大诰三编》为主线,串联起了一系列民间案情,次线是里甲制和 “吏治而非官治” 等县治生态。本书有颇多遥相呼应之处,同样是一系列的案情,而且基本上所有案情都与吏治和里甲紧密相关,甚至直接因果相连。相较于前者,本书还多出的一大块内容是第五卷,即南京玄武湖上存放整个大明户籍田产徭役资料的 “黄册” 档案库,并以黄册为主线串联起了大明近三百年的荣辱兴衰,立意新奇有趣。

从细节着眼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最大程度引发读者的共鸣乃至共情。有了当时详尽的背景、对话以及心理活动做铺垫,你会更清楚地体会到人就是人,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样的,所谓古今差异、东西方思想只是同一个内核在面对不同外部环境时自然而然形成的反馈模式罢了,只要把这个 “外部环境” 补足,那么互相理解似乎也就不是侈谈了。

黄册库的兴衰也反馈了大明的兴衰。随着历史的发展,紧紧箍在每条毛细血管上的利益集团会与有机体抱死在一起,就像转移到全身的癌细胞一样,此时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办法——除了杀,不分好坏地杀,没有止境地杀,杀到人们不用再互相杀也能好好活下去,杀到所有利益链条都被完全打碎为止,到此王朝更替就完成了。凡是利益团体的灭绝不够彻底的王朝更替都很难长久,随后就会有更彻底的灭绝到来,秦、晋、隋都是如此。王朝的更替绝非 “有德者居之”,甚至 “兵强马壮者为之” 也只是表象,本质正是无尽的杀戮解放了幸存的人们身上的枷锁。当人够少,资源够多时,盛世也就来了。圣人也决定不了杀戮与否,只是尽可能在达到同一目标的前提下少杀些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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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9 月书单

书名 作者 作者国籍 出版社 类型 评分
长安的荔枝 马伯庸 中国 湖南文艺出版社 品读历史-历史专题 7.5
显微镜下的大明 马伯庸 中国 湖南文艺出版社 品读历史-历史专题 8.5
罪与罚 陀思妥耶夫斯基 俄国 译林出版社 文学名著-外国文学 9.5
岛上书店 加布瑞埃拉·泽文 美国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文学名著-外国文学 7.5
进化的咬痕:牙齿、饮食与人类起源的故事 Peter S. Ungar 美国 新世界出版社 自然科学-科学普及 6.5

随笔:《了不起的盖茨比》

还记得十年前刚上大学时,英语课上老师让我们读这本书的英文版。我已经没有印象到底有没有读完了,只记得买了这本书,小小薄薄的一本。在读这本书时,十年前的一些记忆片段、声音和味道时不时浮现,我虽然忘了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但是记忆也烙印下了更多的东西。同《克拉拉与太阳》一样,书的内容在我看来都算不上太优秀,但是因为读它们时身处闲适惬意的环境,也因此对它们格外有好感。

杰伊·盖茨比作为从底层拼杀上来的 “外来者”,为了自己心爱的黛西,更是为了自己,想法设法跻身于所谓的上流社会。某种程度上他成功了,虽然手段并不干净,但他也不在乎,正如《月亮与六便士》里的史特利克兰一样。他赢得了赞誉的目光,也遭受了无数的质疑和歧视,在身死之后,他构建起的一切都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盖茨比了不起在哪里呢?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他也贪慕虚荣,但他并不满口谎言;虽然他有财富和荣誉构建的坚实的外表,但是内心深处的人格始终是那个一无所有又诚挚热烈的年轻军官;面对世界,他挥洒自如,一掷千金,面对黛西,他又低如尘埃,谨小慎微;他从小就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挑战和进取,甚至不择手段;他爬到了上流社会,对着高贵的人群脱帽致意,倏尔又被无常的命运拖入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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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月亮与六便士》

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样,在无数中学范文中见过这本书的引用,也因此一直觉得这是本甜腻又无聊的书,什么 “低头看六便士,抬头看月亮” 之类的只有结构没有内容的矫情的话让我发自内心地敬而远之。可乍读了前两章就发觉被骗了,同样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样,这书一点都不矫情,也没有那么神经质的文艺范,有的只是充满恳切的娓娓道来,是毛姆对于自身体悟的分享,是一本很值得读的书。

查尔斯·史特利克兰放弃了稳定温馨的生活去画画,去追寻 “美”,是一个完全活在精神世界的富足之人,他粗鲁,暴戾,不负责任,冷漠,无情,又为了理想不顾一切,在毛姆看来,他是一个值得尊敬和羡慕的理想主义者。书中的章节也根据史特利克兰的人生阶段而分成了三个部分:在英国,在法国,在塔希提岛。读到最后塔希提岛时再回想法国的施特洛夫夫妇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如此大跨越的情节在毛姆的笔下被轻灵地阐释为时光荏苒,却无半点滞涩之感,大概这就是大师的功力。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很难忽略毛姆强烈的个人风格。在对社交界宴会的描写中,你恍惚间能看到《刀锋》中艾略特的影子;在塔希提岛的风光和人文描写中,《吞食魔果的人》中的托马斯·威尔逊彷佛也在岛上晃悠;在涉及到 “我” 的描写时,毛姆更是极尽方便地给自己安排上了各种便利和人脉,颇有几分《卫斯理》中的风范。

我说这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不仅是因为史特利克兰其人,还因为其中很多片段都能引发我的共鸣,诚可谓 “六经注我”,如 “生活被安排得太井然有序了。这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我退掉了我租的小公寓,卖掉了为数不多的家当,决定开始过一种新的生活”,苏珊·桑塔格更是将这种生活模式演绎到了极致,这是我羡慕而不可得的生活;还有很多片段能一阵见血地梳理纠缠不清的话题,如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而不是评判。”

这本书不矫情,也不文艺,是一本值得读的很优秀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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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土耳其简史》

其实我更希望从这本书里读到蒙古、突厥、帖木儿和塞尔柱的故事,结果全书虽然前边有所涉及,但整体上就是几个苏丹和维奇尔的流水账,殊是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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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漫长的余生:一个北魏宫女和她的时代》

最近这几年的历史类出版物都喜欢叫这种风格的名字,倒也主题鲜明,省去了挑选的时间成本。标题属于北魏时期跨越了数朝的一位宫女——法号慈庆的王钟儿,但是内容并不完全属于她,甚至可以说内容本质上与她无关:慈庆只是作为一条线索,全书实际上还是在讲述自文成帝拓跋濬到孝明帝元诩这半个多世纪的北魏历史,尤其是顶层的权力演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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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上流法则》

今年早些时候在公司欣哥跟我聊天时推荐了这本书,一起推荐的还有同一个作者的《莫斯科绅士》,没想到短短几个月一切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这在当时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本书的结尾有几句话恰好能写出这种感受:“二十岁时,我们的日子还很长,你尽可以有一百次犹豫不决,一百次异想天开,一百次重新选择——我们拿起一张牌,当时就得决定是保留这一张丢掉另一张,还是丢掉第一张保留第二张。还没等我们弄清楚,牌已经打完,而我们刚才所做的决定将影响到我们未来几十年的生活。”

书中的凯蒂和朋友伊芙以及上流社会的几个人:廷克、汉克、华莱士、迪奇、安妮之间的故事构成了主要篇幅,虽然写的是 “上流法则”,但故事只是平缓地发生,并没有市侩的意味。剧情上最大的起伏来源于廷克 “身世” 的揭秘,以及他和 “教母” 安妮·格兰汀的关系——这两件事其实是同一件事,这段剧情发生时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插入是非常聪明的设计。

在一九三八年的一整年中,凯蒂·康腾的经历串联起了所有人,她在一群人中坚持自我,又左右逢源,靠着《哥谭镇》的创刊在出版社站稳了脚跟,最后与霍林斯沃思家的维尔结婚,步入了真正的上流社会;伊芙经历了车祸、与廷克的扭曲关系和逃婚之后,在西海岸大放异彩;廷克靠着 “上流法则” 经营自己的形象,不惜代价,在故事的最后却回到了一无所有且心灵富足的状态,在凯蒂的心里,他所在之处必有一望无际的天地;华莱士在西班牙内战中阵亡,给凯蒂留下了一笔不大不小的信托;汉克参军,从落魄画家蜕变成了意气风发的军官;迪奇,迪奇作为凯蒂的备胎,属于是典型的大冤种;在这所有人里,安妮才是真正的上流,她是 “精明的曼哈顿人,认定了自己的需要,便花钱来满足这一需要”,“这与她毫无愧意的沉着冷静无比合拍”。安妮站在幕后操纵着廷克,实际上也操纵着凯蒂:“你最好搞清楚谁是你的朋友,康腾。不是帕里什推荐你,是安妮·格兰汀,是她一定要我雇你的。”

这是一本挺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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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杀死一只知更鸟》

“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小城或是小镇里世代聚居的人们之间发生的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题材之一,此类书首推《那不勒斯四部曲》。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孩子视角里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故事背景是大萧条之后的南方小镇。斯库特,即 “我”,和哥哥杰姆都十岁左右,父亲是州议员和律师,小镇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怪人” 阿瑟·拉德利,道德败坏到极致的尤厄尔家族,热心的莫迪小姐,尖刻暴躁的杜博斯太太,警长、法官、农夫等等。还有许多黑人。

小镇里的每个人和每个家族都特色鲜明。父亲阿迪克斯知识渊博,温和内敛,是一个坚持原则的正直之人,也是深藏不露的神枪手;怪人一点都不怪,他只是选择了不出门,他是一个憨厚害羞、心里还有几分孩子气的人;杜博斯太太虽然喜怒无常,嘴不饶人,但是在死前几个月拒绝再依靠吗啡,不依赖任何东西,也不亏欠任何人地去世;汤姆和镇上的黑人们也不坏,他们只是黑人,他们会传闲话,帮助人,做礼拜,就像白人一样,庭审结束的第二天,在大萧条的背景下,黑人们还给阿迪克斯家送来了堆成山的食物……

两个孩子在成长的探索中逐渐认识到了每一个人——每个人大概都不算太坏,除了尤厄尔以外;也认识到了这个小镇——天然的不公充斥着小镇,人们对希特勒恨之入骨,却能毫不在意地表达着对于黑人的蔑视。对于梅科姆小镇的交代在两个孩子对于这个世界的探索中不断展开,最终故事线汇聚在一宗审判上——对于一个黑人的审判,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南方小镇。父亲阿迪克斯是辩方律师,为黑人小伙汤姆辩护——他被起诉强奸白人尤厄尔家的女儿,尽管实际上他没有。小镇上的大多数人尽管看不起老尤厄尔,但相比之下更讨厌黑人,陪审团也是。在法庭上斡旋了良久后,汤姆还是被判有罪,在不久后越狱时被枪杀。在故事的结尾,老尤厄尔在一个晚上尾随 “我” 和杰姆,被杰姆夺下刀子反杀,救下两个孩子并护送回家的是前文用大量篇幅侧面描写的怪人拉德利,直到此时 “我” 才第一次真正地见到了这个怪人——一个普通人。

什么是勇敢?就是即使注定会输,也要去做,就像为黑人汤姆辩护的阿迪克斯一样。

知更鸟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不要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什么坏事也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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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暮色将至:伟大作家的最后时刻》

几个月前跟彭总逛颐和园时被推荐了这本书。我本对这类半传记性质的书不感兴趣,可看完了序言就决定要读下去了,相较于对最后时刻的描写,字里行间透露出的诚恳才是最吸引我的——这是一本不做作的书。

镜头对准的有作家、心理学家、诗人,他们在面临死亡时的表现迥然不同,有的如圣徒般虔诚,有的如孩子般抗拒,有的早已盼望且在心里演绎多年,有的毫不在意,只道寻常。对我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它提供了极其详实的素材来让我从不同的角度审视死亡,这些素材还都是由世界上最具创造力也最敏感的人群提供的,这种体验并不能从平素生活中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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